您的位置:汽车中国网 > 导购 > 贷款购车须谨慎 付出订金要担责

贷款购车须谨慎 付出订金要担责

王女士在私营企业打工,公司老板在她看车前答应贷款购车。于是,王女士与经销商签订了一份购车协议,车价款15.48万元。在选车时,销售人员口头承诺,万一贷款批不下来可以退还订金。在此前提下,王女士当场支付了3000元订金。可之后,由于公司发生纠纷,不同意职工向银行贷款购车。考虑到自己的目前经济状况,暂不考虑再去贷款购车,要求退还部分订金,但经销商不予同意。

根据王女士反映的情况,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有关人员与经销商取得联系,该商家称:公司按照王女士的要求,已经把她的贷款手续都办下来了,现在,消费者因经济状况无力购买,她违约在先,按照《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3000元订金予以拗断。经销商表示愿接受消保委的调解,同意退还订金2000元。对此,消费者表示满意。

点评此案中,商家并未过错,按照消费者的放贷要求,及时办理贷款的有关手续,当消费者无理由提出退车时,经销商收取一定的劳务费也是在情理之中。在此提醒消费者:合同是法律,双方一旦签订,必须履行。作为经销商,在合同签订时,要向消费者告知清楚,尤其是贷款购车,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
如系本站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:汽车中国网
Tags:
共0页/0条评论查看所有评论

昵称:汽车中国网友 (您未登陆,默认匿名评论) 注册 登录
评论: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,评论不得超过250字.

验证码: 点击输入框显示验证码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,请点图片刷新
  • 汽车试驾
车型排行榜
微型
经济型
中级
中高级
豪华
排名 品牌          车型    升降
汽车中国手机版 | 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 | 加入收藏 | 提交建议
Copyright © 2007-2013 CarsChina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中国